关键词:公司化 团队化专业化 品牌化
党的十八大提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理论。管理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借用此“空谈误所,实干兴业”。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应当充分体现方便与高效的决策力,强大和有效的执行力,保证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合伙人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社会目的及商业目的,只要满足上述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就是值得肯定的管理模式。
一、 公司化管理模式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主流趋势
公司制度自创设以来就成为最重要的经济制度之一。在理论研究和实务中,公司制度得到了非常大的发展,已形成科学的和完善的体系,公司制度具有其他管理制度不可比拟的优势,拥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是律师事务所选择公司化管理模式的根本原因。但是律师事务所在公司化管理模式的具体适用上,却各有不同,各具特点。称公司化管理的多,实际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律师事务所凤毛麟角。最成功的案例:如北京大成所、北京盈科所、北京金杜所等。
二、努力实现团队化专业化经营,增加市场竞争力。
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法律知识)、资本和资源的竞争,这与其它市场是完全一样的,而律师事务所团队化专业化发展恰恰可以形成人才优势、资本优势和资源优势等各种优势,进而实现竞争优势。
从市场角度考量,一方面,律师事务所团队化专业化发展所形成的竞争优势势必扩大律师事务所的影响力,进而提升律所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另一方面,律所品牌的提升又有助于巩固事务所的规模化经营,并且推进律师事务所进一步规模化发展,最终实现律师业务的根本发展。这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来讲是一个非常必要的良性循环。
从客户角度考虑,律师事务所的团队化专业化发展,意味着律师事务所业务发展的成功,体现了律师事务所的实力和预期,这样的律师事务所当然是理想的合作伙伴。近几年,律师业发展的现状就是弱的更弱,强的更强,一些不上规模的律师事务所生存面临很大的挑战,这是客户选择的必然结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尤其在目前我国律师业品牌创立的初级阶段,品牌效应暂时尚不十分明显,客户在选择律师事务所时往往是基于对律师事务所团队专业化的判断。从律师业务发展的方向来看,专业分工越来越精细与客户需求的全方位程度越来越高显然是矛盾的,这同样需要律师事务所通过规模化发展予以破解。
如上,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团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是大势所趋,否则,律师事务所不仅难以发展,甚至难以生存,即使能够生存下去也只能从事一些低端的律师诉讼业务。
三、 强化品牌意识,才能在竞争的市场中有一席之地
在市场经济的主导下,品牌意识不断深入人心,特别在消费市场中,注重品牌意识十分显著。同样,在30年的律师业发展进程中,品牌意识同样十分重要。现在北、上、广等大城,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选择律师事务所服务,基本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选择,这样,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专业化程序、品牌化等将成为招标中的必备条件,否则,投标机会都没有。但是,创立一个品牌并非一朝一夕。我们可以将别人的“品牌”直接拿来为我所用,即采用“联姻”或“榜大款”方式,将大城市“品牌”所引进与之合并,即可成为当地的“品牌”。譬如:北京大成所新疆分所就是一成功案例,成立近3年,目前人数在乌鲁木齐是最多的,就人数讲是成功的,如果没有足够的生存环境,不会有那么多的律师选择大成所。
四、 结合我所情况,谈谈自己对本所发展的几点看法
1、 公司化雏形以形成,必须逐步完善和落实对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管理。采取公司化管理,就必须对律师业务进行细分。我们已将民事、刑事、公司、金融、建筑房地产等进行了细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并没有实施,或根据我所目前情况看,严格按照公司化细分条件还不具备。我个人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 采取主任带合伙人模式,即主任与合伙人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业务拓展,将合伙人从具体业务中解放出来,具体业务由专职律师从事。主任、合伙人指导、把关,特别重大的案件,需要主任、合伙人亲办的,专职律师准备好开庭资料后,合伙人开庭带专职律师参加,这样更能体现出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的重视,让客户更加信任律师事务所和律师。
(2) 采取合伙人带团队方模式,除主任外,每一个合伙人组成一个团队,我们所目前可以成立6个团队,每个团队执业律师4-5人,合伙人和专职律师根据各自的业务特长划分为不同的业务部门,既有明确分工,又互相协助配合,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使每个专业的合伙人和骨干律师成为该业务领域的佼佼者。必须改变传统的以律师个人为核心的分账制的分配形式,确立公司制的合伙人分配机制,全所统一接案,统一分配。同时为杜绝大锅饭,对律师工作实行量化和绩效管理,逐步走上公司制律师事务所管理轨道。目前我所关键问题是如何开拓市场,将“蛋糕”做大做强。唯有“蛋糕”做大,才能按照各自的分工进行合理分配,现在是“蛋糕”很小或者没有,何谈分配?
(3) 抓住机遇,抢占兵团市场先机。前不久兵团司法召开的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大力支持兵团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这对我们兵团所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应该抓住机遇,抢占兵团市场。同时,根据《中国证券报》消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金融与资本市场工作会议2012年5月27日在乌鲁木齐召开。兵团目前有A股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及香港主板上市公司14家,主营业务涉及农产品加工、煤化工、基础能源、建材等多个行业。截至2011年底,兵团上市公司总资产472.49亿元,净资产147.32亿元。未来五年兵团资本市场的发展目标是:在现有基础上,力争每年新增1-2家上市公司,3-4家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我们所作为兵团第一大所,并没担任一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如何体现兵团第一大所。
(4) 运用市场手段营销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产品。
没有营销,就没有市场。市场早已证明营销是最典型和最有效的市场手段,身处法律服务市场的律师事务所不运用这样的市场手段不可能得到良好的发展。特别是现在针对律师的网络营销已成专业化。我的建议是:一是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网络化营销,尽快建立律师事务所自己的网络服务和营销平台;二是结合我前面提到的团队化模式,每个团队再抽出1名律师,参与到主任带领的合伙人营销团队,专门配合营销团队的工作,我们的营销团队可达13人,如果这样的一个团队形成,我想开拓市场会有一定的效果。
(5) 如果上述(4)项能够落实,并在实施一年后,有效果,可以更进一步推行律师事务所职业经理人制度,由职业经理人管理律师事务的行政工作和市场营销工作,律所主人专门负责法律业务。这样,就真正回归到律师的本职工作之中,律师的职责就是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律所的主任及合伙必将从开拓市场回归到业务指导,即成为律所的专家团队,专门办理大案要案,并办成精品案件,同时要承担讲座和著书立说任务,最终的目标是律师要参政议政,承担起社会责任,这样的律师事务所才是未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才能成为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中的一家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空谈误所,实干兴业。公司化管理模式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必然趋势。我所也不例外,应当努力实现团队化专业化法律服务队伍,适机寻求与内地大所“联姻”发展,不断培育律所文化和打造律所品牌。最终才能在法律服务市场中形成竞争优势,取得成功。否则,必将被激烈竞争的法律服务市场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