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
姚龙
姚龙,男,汉族,中共党员,执业律师,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毕业,自治区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在和田地区中级法院刑庭担任审判员、监察室主任等职13年,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审判经验。
2002年从事执业律师后,代理了许多刑事案件的辩护及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婚姻继承纠纷、金融追债等方面的大量诉讼案件,特别是先后参与了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德隆集团新疆金新信托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轰动乌鲁木齐市的苟韶荣、丁振新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的辩护工作,受到了当事人和律师协会的好评。
2007年,被评为自治区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执业信条:诚实做人、诚信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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