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部、司法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全国律协《关于做好律师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部署安排,5月21日,兵团司法局、兵团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兵团律师行业实施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
《通知》指出,“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届、2019届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上述高校毕业生凡是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条件的,可以先申请律师实习登记,在律师事务所实习。阶段性措施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自七部门《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
《通知》强调,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应当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按照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办理实习登记、实习培训和实习考核。实习人员实习期满,经兵团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者自收到考核合格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按规定向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的师市司法局申请执业,超过一年申请律师执业的,由兵团律师协会重新对其考核。
《通知》要求,兵团各师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实施阶段性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实施,并做好政策宣传,让广大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政策。兵团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与实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实习协议》,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积极为实习人员考证提供必要的条件。